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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表时间:2022-12-17来源: 浏览次数: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25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3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5个

6. 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110月29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

□否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是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9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9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9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9


5. 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9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9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9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9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9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9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9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9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9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信息学院

计算机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汽车工程学院

生命健康学院

商学院

艺术学院

体育学院


二、《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表达和维护学生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校学工处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全校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服务同学,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全体同学提高民主素质、全面成才提供服务,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组织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 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全体在籍中国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监督、讨论、质询、批评和建议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权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相关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学工处的统筹和市学联、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校学代会”) 是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校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校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报校党委同意后,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二)参加校学代会的代表经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按学生人数的1%—2%确定,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代表任期从选举之时起到下届大会召开前止。在此期间,学生代表因毕业、退学等原因不能履行代表权利,或者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经校学生会委员会批准,可取消其代表资格。

(三)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决议须有与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选举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四)校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报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 报市学联备案。

(五)校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审议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修改学生会章程;

4.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团成员;

5.征集、汇总提案,听取、收集同学意见建议和困难需求;

6.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7.监察学生会大型活动、财务状况等事务;

8.行使应由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校学生委员会”)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也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学生委员会由当选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学代会选举产生的学生委员会须经校党委批准。校学代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二)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作为学生委员会的当然代表,如不担任该职务,自行卸免,由新任院学生会主席成员递补。

(三)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校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表决学生会重大事项;

2.在校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出现空缺时,推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并报请学校党委批准;

3.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4.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5.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增免委员;

6.筹备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并向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推选候选人;

7.批准各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8.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 武汉软件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向校学代会和校学生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席团由校学代会选举产生,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主席团候选人应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校学工处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成员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学工处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主席团职权是:

(一)执行学生会的决定,对学生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二)任免校学生会各部门(中心)主要负责人。

(三)在执行主席领导下研究部署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四)代表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进行对外联系。

第十二条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下设综合事务部、学习发展部、生活服务部、文体发展部、权益服务部共五个工作部门。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 1-3 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 5人。工作人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三条 建立学校学生会组织“学校、二级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二级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指导。

(一)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本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原则上一年一次。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必须报学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批准。

(二)二级学院学生会机构设置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各部门相对应, 特殊情况下,经各学院党总支、校学生会同意可变通处置。

(三)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 2-3 人,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1-2 人,工作人员 2-3 人,工作人员总人数一般不超过 20 人。对工作人员的成绩要求与校学生会相同。

(四)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的制定必须报校学生会批准。各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干部变动必须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四条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由本班全体同学选举产生,原则上每学年选举一次。

(一)学生会对班委会的领导通过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具体指导实现。

(二)班委会协助班主任管理本班工作,及时传达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任务,服务本班学生。

(三)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并根据院学生会各部门设立相应的委员。

第五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学生会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拔工作人员,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监督、管理、考核。

第十六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的遴选条件、遴选方式、遴选程序按《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干部管理与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建立学生会工作人员退出机制。学生会有责任对工作完成不好的工作人员进行帮助提高,对不履职、不尽责的工作人员可以免去职务。学生会工作人员在一学期内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由所在学生会劝其退出;学生会工作人员因违纪受到校通报批评或处分,由所在学生会将其免职或撤职。

第十八条 建立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制度。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 校学工处、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和综合评价。

第十九条 附则

(一)本章程由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二)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3

1.负责统筹学生会的全面工作,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并部署各项工作,学期末根据工作情况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2.制定学生会工作规划和各项制度,督促学生干部对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3.督促、检查和协助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积极配合学院各部门及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4.协调学生会与学校其他组织及各院学生会的工作。

2

综合事务

3

1.做好会议记录、活动安排、考勤记录;

2.制作通联表,为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3.负责各学院学生分会述职评议工作。

3

学习发展

3

1.负责青年大学习情况的统计与汇总;

2.举办“读书月”等促进学风建设的活动;

3.举办各类学习经验分享会。

4

文体发展

3

1.组织开展校园歌手大赛、女生节等品牌活动;

2.开展阳光体育节活动;

3.组织承办学校大型文艺活动及晚会等。

5

生活服务

3

1.开展各类生活服务活动;

2.开展“光盘行动 文明就餐”“寝室收纳比赛”等专项活动。

6

权益服务

3

1.及时收集、听取广大同学普遍关心的意见建议;

2.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日”“119消防月”等系列活动。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杨梦

共青团员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0

4/109

2

孙平长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0

20/120

3

赵哲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20

69/588

4

范媛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20

25/587

5

姜清燕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20

10/99

6

刘欣欣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20

8/99

7

郭荣洁

共青团员

学院

2020

10/100

8

肖扬杰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0

6/48

9

刘南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20

33/588

10

王远财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0

14/72

11

盛雪

共青团员

学院

2020

33/211

12

付自宽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0

5/60

13

蔡思雨

共青团员

学院

2020

8/93

14

胡文杰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0

28/128

15

张宇轩

共青团员

信息学院

2020


56/582

16

余俊雯

共青团员

学院

2020

10/66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关于做好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第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 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第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一届主席团构成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第届主席团成员人数为 3人;按照差额选举的要求,共需提名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第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4人,差额1人。

二、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按照有利于领导学生会工作的要求,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 出、广大青年公认的学生干部推荐上来,努力把学生会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全校青年学生服务的坚强领导集体。

2.坚持结构合理、适应工作的原则。学生会主席团是一个工作班子,要根据工作需要来做好提名工作。要注意年龄梯次、性别结构、岗位分布的合理配备,充分体现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组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水平高,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批评处分,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住考验,政治面貌应至少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级各类活动,并有组织大型学生活动的经验,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4.有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本职岗位上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5.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广大青年学生,始终扎根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强的公信力和号召力;

6.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上善于思考,有独到见解,有明确 的工作思路和施政纲领,有宏观上驾驭工作的能力;

7.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记录,学习成绩在专业前30%。

四、候选人产生程序

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本届学生会委员会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产生。具体程序如下:

主席团候选人经所在班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团委审核推荐,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批同意,党委学工部、校团委联合审查和组织遴选,校学生会提出建议名单,提请市学联、校党委审批;经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荐提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是选准配强我校学生会领导班子的基础,是开好学代会的关键。各级学生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切实把推荐提名工作组织好。

2.认真学习,履职尽责。各基层学生会要认真组织青年学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从全局出发,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参加推荐提名,真正把那些能力强、作风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学生骨干推荐上来。

3.周密安排,把握节点。在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提名酝酿工作中,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要全程参与学代会代表提名推荐工作,把握关键节点,确保每个环节落到实处,不能因局部影响到整体进程。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1 930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次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团成员,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

三、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委员会应选委员21人,候选委员26人,差额5人。主席团成员应选3人,候选人4人差额1人

五、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经团支部提名推荐,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核推荐,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批同意,校学工处团委联合审查和组织遴选,校学生会提出建议名单,提请学联、校党委审批;经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六、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以多到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排名靠后的两名及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七、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则应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如果当选人数即接近应选名额时,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八、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 1 人,总计票人 3人,监票人2人,计票人 6人,经大会主席团酝酿讨论、初步确认,提交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在总监票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已被提名的候选人不得承担监票和计票工作。

九、正式选举发放选票前,由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加封。

十、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代表有权对被选举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对同意的候选人,再其名字下方空格内画“○”如不同意,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将其姓名填写在选票中的另选人一栏;弃权的,下方空格中不作任何标记弃权后,不得再另选他人;选票上符号不清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部分无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宣布选举有效后,计票工作开始。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报告计票结果,并向到会代表宣读各候选人得赞成票 数,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读候选人得赞成票数时,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选举中如遇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另行通知。

、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预备会议审议,正式选举通过后实施。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10月29

地点:学术报告厅一号厅

代表数量:188

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3.选举产生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宣传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YD6bkn5Q_w8ulnJQ7g0FCg

现场照片: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为深入贯彻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要求,严格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印发<地方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21〕3号)等要求,现制定《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资格条件

1.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代表的名额及分配

本次大会拟定学生代表188人(占学生人数的1.10%)。按照代表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代表中,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女代表不低于25%,同时兼顾少数民族代表,代表名额依照9个选举单位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组织基层团支部、班级酝酿讨论,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0%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大学生的意见,保证大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提出第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本级党总支审批后向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酝酿情况的报告。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是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领导小组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等,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经过调整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没有达到多于应选名额20%标准的,选举单位可以及时向本单位党委和领导小组补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领导小组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批复。

2.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学生代表会议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校级学生组织干部作为代表候选人参加选举,计入该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之中。

3.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学代会的代表后,10月15日前向领导小组呈报经本单位党委审批过的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报告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共同参与。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学生分会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包括提交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七条 政治态度方面(20分):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20分):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20分):

(一)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10分)

(二)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努力锻炼提高自身素质。(10分)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20分):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10分)

(二)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20分):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分)

(二)严格遵守《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和《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10分)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包括提交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一)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遵守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50分)

(二)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这一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分)

第四章  评议结果

第十三条  述职评议结果总分超过90分(含9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好;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  评议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优先推荐评优奖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学院学生分会可在各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陈菡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陈菡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湖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tswxxb05@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