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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 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3-29来源:校团委   浏览次数:

各级团学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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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校共青团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中央共青团改革各项制度,带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开展了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主题团日等活动,全力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并注重团的自身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等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为学院内涵建设注入正能量,校团委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在团学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活力团总支、活力团支部、优秀学生分会优秀学生政治理论研习社分社、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优秀学生社团

   (二)先进个人

    1.团学组织类: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魅力团支书、优秀教职工团员、优秀教职工团干、优秀学生会干部;

2.学生社团类:优秀学生政治理论研习社社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优秀校园文化活动指导教师。(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比对象

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团学干部、团员、学生政治理论研习社、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及指导教师、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教师。

    三、申报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服务学校党政中心工作,班子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组织制度健全有效,活动正常,富有活力,整体素质高,作风正派;

2.能够自觉结合青年的特点,经常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组织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富有特色,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经验能被其他单位所借鉴;

3.班子成员学习成绩优良,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收集广大团员对支部工作的建议、批评,民主风气好;团支部在团员教育评议中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4.“活力团总支”和“活力团支部”的产生以校团委“活力工程”建设评比考核的结果为主要参考依据。

   (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一学期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教工团员、优秀教工团干、魅力团支书在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优秀”;

    2.指导学生在大型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奖者可申报优秀校园文化活动指导老师,每个项目指导老师不可超过两人;

3.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按期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校、党校的学习,并达到合格要求;

4.近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没有补考科目,未受过任何行政和团纪处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质好,在团员青年中起表率作用;

5.2015级、2016级学生按要求参加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定等级“合格”或“优秀”。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评比要对照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全面衡量,好中选优;

   (二)评比程序:本部门(个人)申请、辅导员推荐或部门推荐、上级部门民主评选,校团委审批,报校党委同意;

   (三)个人最多申报两个不同类型(1.团学组织类2.学生社团类)的表彰项目。参选集体(个人)必须填写相关的申报表和材料,集体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以内,个人材料控制在800字以内,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四)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各类先进申报表格(见附表210)的材料的纸质文稿和电子文档报校团委,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教育评议表,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共青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