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学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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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校共青团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中央共青团改革各项制度,带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开展了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主题团日等活动,全力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并注重团的自身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等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为学院内涵建设注入正能量,校团委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并表彰在团学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活力团总支、活力团支部、优秀学生分会、优秀学生政治理论研习社分社、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优秀学生社团。
(二)先进个人
1.团学组织类: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魅力团支书、优秀教职工团员、优秀教职工团干、优秀学生会干部;
2.学生社团类:优秀学生政治理论研习社社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优秀校园文化活动指导教师。(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比对象
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团学干部、团员、学生政治理论研习社、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及指导教师、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教师。
三、申报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服务学校党政中心工作,班子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组织制度健全有效,活动正常,富有活力,整体素质高,作风正派;
2.能够自觉结合青年的特点,经常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组织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富有特色,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经验能被其他单位所借鉴;
3.班子成员学习成绩优良,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收集广大团员对支部工作的建议、批评,民主风气好;团支部在团员教育评议中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4.“活力团总支”和“活力团支部”的产生以校团委“活力工程”建设评比考核的结果为主要参考依据。
(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一学期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教工团员、优秀教工团干、魅力团支书在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优秀”;
2.指导学生在大型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奖者可申报优秀校园文化活动指导老师,每个项目指导老师不可超过两人;
3.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按期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校、党校的学习,并达到合格要求;
4.近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没有补考科目,未受过任何行政和团纪处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质好,在团员青年中起表率作用;
5.2015级、2016级学生按要求参加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定等级为“合格”或“优秀”。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评比要对照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全面衡量,好中选优;
(二)评比程序:本部门(个人)申请、辅导员推荐或部门推荐、上级部门民主评选,校团委审批,报校党委同意;
(三)个人最多申报两个不同类型(1.团学组织类2.学生社团类)的表彰项目。参选集体(个人)必须填写相关的申报表和材料,集体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个人材料控制在800字以内,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四)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各类先进申报表格(见附表2至10)的材料的纸质文稿和电子文档报校团委,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教育评议表,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共青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