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团委文件 >> 正文

2012年8号文-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3-26来源: 浏览次数: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

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系(院)团总支、教工团总支、各学生社团、艺术团体:

    2011年以来,我校各级团学组织紧密围绕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中心工作,按照“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重要指导思想,围绕创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伟大目标,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团内创优争先的浓厚气氛,以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广大团员青年在各级团组织的带领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发展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勤奋学习,努力实践,在积极参加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为推动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大力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校团委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在团学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分会、优秀学生社团;

    (二)先进个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教职工团员、优秀教职工团干、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优秀学生政治理论研习社社员、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文艺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校园文化活动指导老师。

    (三)名额分配:见《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2011—2012学年度“五四”评比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二、评比对象:

    学院各级团学组织、团学干部、团员、学生社团、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教师及院艺术团体成员。

    三、申报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服务学院党政中心工作,班子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组织制度健全有效,活动正常,富有活力,整体素质高,作风正派;

    2.能够自觉结合青年的特点,经常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组织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富有特色,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经验能被其他单位所借鉴;

    3.班子成员学习成绩优良,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收集广大团员对支部工作的建议、批评,民主风气好;团支部在团员教育评议中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一学期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教工团员、优秀教工团干在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优秀”;

    2.指导学生在大型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或参

    加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奖者可申报优秀校园文化活动指导老师,每个项目指导老师不可超过两人。

    3.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按期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校、党校的学习,并达到合格要求;

    4.近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没有补考科目,未受过任何行政和团纪处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质好,在团员青年中起表率作用;

    5.2009级、2010级学生按要求参加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操行评定为“合格”或“优秀”。

    四、评比办法

    (一)本次评比要对照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全面衡量,好中选优;

    (二)评比程序:本部门(个人)申请、辅导员推荐或部门推荐、上级部门民主评选、院团委审批,报院党委同意;

    (三)参选集体(个人)必须填写相关的申报表和材料,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2000字左右,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五、评比时间安排

    (一)3月25日,下发通知,布置表彰工作;

    (二)3月25日—4月10日,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将申报名单及材料上报院团委;

    (三)4月10日—18日,院团委审批,报院党委同意;

    (四)4月27日下午2:30,“五四”表彰。

    六、表彰办法

    院团委在报院领导审批后,将给予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一定的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并将申报表存入个人档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关。各级团学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所评选对象的条件,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为保证评选工作质量和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类先进个人的提名必须经所在团支部认真审查和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民主程序推荐产生。

    (二)重视宣传,以评促建。各主要部门负责人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典型,介绍和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寓教于评。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各级团学组织查缺补漏,及时整改;对评议不合格的团员、违纪团员要严格按照团章的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努力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各单位务必于4月10日前将各类先进申报表(优秀团干、团员申报表用团员教育评议表)、材料的纸质文稿和电子文档报院团委,逾期做自动放弃。

    七、表彰办法

    院团委在报院领导审批后,将给予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并将申报表存入个人档案。

    附件:
    1.2011-2012学年度“五四”评比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附1 .xls

    2.2011-2012学年度“先进团总支”申报表附2.doc

    3.2011-2012学年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附3.doc

    4.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分会”申报表附4.doc

    5.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附5.doc

    6.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政治理论研习社社员”申报表附6.doc

    7.2011-2012学年度“文艺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附7.doc

    8.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附8.doc

    9.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申报表附9.doc

    10.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附10.doc

    11.2011-2012学年度“优秀校园文化活动指导教师”申报表附11.doc

    12.2011-2012学年度“五四”评比表彰申报汇总表附12.xls

    (以上附件在院团委网站上下载:)

                              共青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