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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号文—关于开展201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14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

    

各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团的十七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团中央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和共青团湖北省委、共青团武汉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围绕骨干校建设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深入群众、了解国情中坚定理想信念,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勇担责任、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创造精彩人生,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心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为统揽,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制度、社会集体、公民个人三个层面的基本内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完善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地长效机制,激发广大青年学子与祖国同行、为人民奉献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答辩评审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顾问:胡大平、马蜂

组长:黄俊亮

秘书处:宋晶晶

成员:董明、尤小波、王欣、段海晶、吕、王倩、孙博、陈菡、刘怡静

工作组将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评比并确定立项项目,对实践项目进行指导,推荐评审优秀实践项目和先进个人。

三、活动主题

心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活动内容

把所学专业知识和社会民生热点相结合,走进社区、深入群众,开展亲情陪伴、文体活动、爱心捐赠、法律援助、专业实践、学业辅导等服务,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中国梦想。

五、参与形式

(一)个人

根据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采取就近原则,自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

(二)团队

团队活动地点分为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地和非基地。

1.基地团队:各学院、各学生社团及学生个人可围绕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地需求,自愿组成团队(团队人数为4—8人),经校内志愿服务基地主管单位选拔通过后,前往基地开展实践活动。

2.非基地团队:

各学院、各学生社团及学生个人可根据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自愿组成团队(团队人数为4—8人),申请立项,经立项答辩评审工作组评审通过后,可开展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

每个团队需有一位随队指导教师。参与本次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调研项目(团市委专项计划)

除团队活动外,2014年还将开展部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主要包括5项。

1)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调查研究

具体要求:结合志愿助残阳光行动,调研志愿者助残服务常态化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为深入推进志愿助残服务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2)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状况分析研究

具体要求:围绕如何做好服务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和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通过调查、座谈、访谈等方式,了解当前团学组织推动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状况和难点,提出相关措施, 帮助广大大中专学生在三下乡社会实践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3)青年志愿服务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

具体要求:以学生深入基层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视角,通过对青年志愿服务现状的实际调研,以发放调查问卷、座谈访问的方式,对当前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现状进行整理归纳,了解当前青年志愿服务需求,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为今后的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建立良好的环境。

4)学生思想动态调查研究

具体要求:深入研究和把握当前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其特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政治信仰与政治理想,社会价值判断,人生价值与目标定位,当前学生学习、生活中的主要收获、困惑及问题,就业观念和就业预期及其特点等,并就创新武汉市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对策性建议。

5)团学工作网络新媒体战略转型研究

具体要求:针对当前团学工作运用网络新媒体开展受学生欢迎的品牌活动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查问卷、数据分析、走访调研等形式,探索共青团如何运用新媒体增强青年凝聚力。

4.“圆梦中国 公益我先行(团中央专项计划)

以帮助他人或需要帮助的群体实现心愿、梦想为宗旨,组建不少于5人的团队,报校团委审核通过后,登录全国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官方网站http://sxx.youth.cn/ “圆梦中国 公益我先行专项行动专区上报名,待入选重点团队后即可开展实践活动。

六、活动步骤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立项阶段(5月下旬~6月中旬)

按照“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学生可自发组队并填写《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表》或《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地团队项目申报书》,由各院团总支答辩通过后,上报校团委审核立项,最终确定校级重点项目和校级一般项目,报学校审批后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各院团总支可将未入选校级项目的团队列为院级项目,并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二)启动实施阶段(7月初~8月底)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学校要求,采取个人或组队参与的形式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各立项团队须有一名领队教师全程随团指导,各团队应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每日向学院(校)汇报活动和安全情况。

(三)成果展示阶段(9月初~10月下旬)

各实践个人、团队须上交一份实践总结报告,参与实践的团队除团队报告外,每名团队成员须上交个人小结一份,体裁、形式不限。专项计划团队需撰写高质量调研论文一篇。校团委将举办形式多样的成果展示交流活动,进行宣传和表彰评比。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此次活动的组织要按照学校总体部署,对本单位社会实践活动的服务地区、内容、形式等做出精心设计和安排,争取本单位领导及教师的支持,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应高度重视实践团队特别是赴外省市实践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确保参与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全员参与,汇报成果。每位学生必须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在开学的第一周内整理实践成果汇总材料,由各学院团总支收齐后上交校团委,逾期不补。本次学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成绩将纳入骨干校建设项目“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评价体系”中,属于学生必修素质学分项目,2013级每位学生都需参加此项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凡未按要求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一律取消本学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包括上党校、团校、推优入党等),并按骨干校“大学生职业基本素养评价体系办法”给予处理。

(三)广泛宣传,深化影响。各学院应站在提升大学生职业基本素养的高度,充分动员每一位学生参加,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如:微信、微博、网站、贴吧等)深化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并及时将各种活动信息报送到校团委。

附件:1.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指导手册(内含非基地团队申报书)

2.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地团队项目申报书

3.2014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专项计划团队申报表

(以上附件请于学校网站—团员先锋下载)

                                             共青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