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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号文—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14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

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级团学组织:

2013年,我校各级团学组织进一步弘扬时代精神,凝聚青春力量,紧紧围绕学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团中央十七大会议的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团基层组织“活力”建设,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将“个人梦”与“中国梦”相结合,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的基层团学组织和优秀个人。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校团委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在团学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

活力团总支、活力团支部、优秀学生分会、优秀学生政治理论研习社分社、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优秀学生社团。

(二)先进个人

1.团学组织类: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魅力团支书、优秀教职工团员、优秀教职工团干、优秀学生会干部;

2.学生社团类:优秀学生政治理论研习社社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优秀校园文化活动指导教师。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比对象

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团学干部、团员、学生政治理论研习社、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及指导教师、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教师。

三、申报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服务学校党政中心工作,班子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组织制度健全有效,活动正常,富有活力,整体素质高,作风正派;

2.能够自觉结合青年的特点,经常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组织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富有特色,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经验能被其他单位所借鉴;

3.班子成员学习成绩优良,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收集广大团员对支部工作的建议、批评,民主风气好;团支部在团员教育评议中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4.“活力团总支”和“活力团支部”的产生以校团委“活力工程”建设评比考核的结果为主要参考依据。

(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一学期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教工团员、优秀教工团干、魅力团支书在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优秀”;

2.指导学生在大型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奖者可申报优秀校园文化活动指导老师,每个项目指导老师不可超过两人;

3.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按期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校、党校的学习,并达到合格要求;

4.近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没有补考科目,未受过任何行政和团纪处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质好,在团员青年中起表率作用;

5.2011级、2012级学生按要求参加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定等级为“合格”或“优秀”。

四、有关要求

1.本次评比要对照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全面衡量,好中选优。

2.评比程序:本部门(个人)申请、辅导员推荐或部门推荐、上级部门民主评选,校团委审批,报校党委同意。

3.个人最多申报两个不同类型(1.团学组织类2.学生社团类)的表彰项目。参选集体(个人)必须填写相关的申报表和材料,集体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2000字左右,个人材料控制在800-1000字左右,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4.请各单位于41日前将各类先进申报表格(见附表110)的材料的纸质文稿和电子文档报校团委,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交教育评议表,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附件:1.20132014学年度五四评比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2.活力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3.魅力团支书申报表

4.优秀学生会分会、优秀学生政治理论研习社分社、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申报表

5.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

6.优秀学生政治理论研习社社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7.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

8.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9.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

10.优秀校园文化活动指导教师申报表;

11.2013-2014学年度五四评比表彰申报汇总表。

(以上附件在校园网“团员先锋”页面下载)

                                                共青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